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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利用校園卡套現219萬”獲刑十四年

作者:楊雅棋
來源:生活新報
日期:2009-11-13 10:29:43
摘要:利用校園一卡通IC卡非法充值套現,這樣的案例在全國都很罕見。近日,盤龍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,因犯貪污罪,主犯喻健獲刑14年,其余4名被告,被判處10年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  “利用校園卡套現219萬”追蹤

  職工構成貪污罪

  主犯獲刑十四年


  利用校園一卡通IC卡非法充值套現,這樣的案例在全國都很罕見。32歲的喻健是云南農業(yè)大學后勤集團的職工,被指控套現219萬元。近日,盤龍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,因犯貪污罪,主犯喻健獲刑14年,其余4名被告,被判處10年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
  喻健是云南某大學后勤集團飲食服務中心的職工,法院查明,2007年至2008年,被告人喻健、楊波、王英、王麗紅、陶林利用喻健的職務便利,采取將校園IC卡非法充值后刷卡套現的手段,將單位公款2195489.96元非法占為己有。其中,喻健將非法充值的IC卡交給楊波、陶林,由楊波、陶林聯系王英,通過王英經營的小賣部非法套現共81萬余元。同時,喻健又將IC卡交給王英的女兒王麗紅,由王麗紅非法套現42萬余元。案發(fā)后,王英、王麗紅退贓 432420元,楊波被扣61780元。

  法院認為,喻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以非法充值套現的手段,非法占有共有財產,數額較大,且在整個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其犯罪金額應以2195489.96元計。楊波、王英、王麗紅、陶林與喻健勾結,利用各自的便利,將學校的財產非法占有,構成貪污罪的共犯。

  審理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喻健犯貪污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;楊波、王英、王麗紅、陶林犯貪污罪,分別判處10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;繼續(xù)追繳贓款返還被害單位;隨案移送物品發(fā)還被害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