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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市綦江區(qū)將開展摩托車、電動車整治 同步啟動RFID信息卡安裝

作者:本站收錄
來源:平安綦江
日期:2021-03-11 10:08:52
摘要: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,綦江區(qū)將全面重啟超標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,并同步啟動RFID信息卡安裝工作。

近年來,綦江區(qū)摩托車、電動車增長迅猛,由此帶來的交通管理問題日益突出:一是摩托車、電動車交通秩序混亂,無牌無證、不戴頭盔、超載乘員、不靠右行、加裝篷布、亂停亂放等現(xiàn)象愈演愈烈;二是摩托車、電動車交通事故頻發(fā),占事故總量的50%左右,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



為進一步加強全區(qū)“三車”交通安全管理,提高路面摩托車、電動車交通守法率,有效預防和減少涉摩托車、電動車交通事故,營造安全、有序、暢通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區(qū)公安局決定自2021年3月12日起,在全區(qū)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摩托車、電動車交通安全嚴管整治行動。



(交警正在向外賣員開展安全教育)


(交警正在開展答題送頭盔活動)

有 關 事 項 提 示 如 下

嚴管整治重點車輛:

第一類是普通摩托車、輕便摩托車(含已經納入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(yè)及產品公告》、可以申領摩托車牌證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);

第二類是電動自行車(含合標、超標電動自行車);

第三類是低速電動車,即是指行駛速度低、續(xù)駛里程短,電池、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,且其生產使用未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,產品制動、轉向、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,上道路行駛的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、四輪電動機動車(含“老年代步車”,不包含已經納入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(yè)及產品公告》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)。

嚴管整治重點交通違法:

無牌無證、超員行駛、不戴頭盔、亂行亂停、追逐競駛、酒駕醉駕、非法改裝等七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。



嚴格實施“六個一律”管理措施:

對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的摩托車電動車 一律扣留、依法處罰,并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學習教育,督促其提供相應牌證、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(xù)后方予退還;對低速電動車 一律參照機動車管理,無證駕駛的予以扣留車輛、依法處罰,并督促其報名申領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后方予退還;超員行駛的 一律從嚴處罰并消除違法行為;拼裝報廢的 一律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處罰款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;非法改裝的 一律責令立即改正、恢復原狀并從重處罰(加裝篷布、傘具的,一律現(xiàn)場撤除、恢復原狀);涉及電動兩輪、三輪車的其他重點違法行為的 一律嚴格處罰。

嚴管整治生產銷售維修源頭:

聯(lián)合市場監(jiān)管、交通、城管、商務等部門,嚴厲打擊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、電動車和非法拼裝、改裝摩托車、電動車等違法行為。

嚴格執(zhí)行三年過渡期管理規(guī)定:

一是超標電動自行車:對2019年4月15日以前在用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,設置三年的過渡期(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),發(fā)放臨時信息牌。 對在過渡期內未按規(guī)定懸掛臨時信息牌以及過渡期滿后仍上路通行的行為,嚴格依法處罰。

二是低速電動車:對在用的低速電動車,設置三年(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)過渡期, 過渡期屆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。在過渡期內,對低速電動車參照機動車進行管理,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有關機動車的管理措施,依法查處涉及低速電動車的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。

全面重啟超標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:

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,綦江區(qū)將全面重啟超標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,并同步啟動RFID信息卡安裝工作。

一是重啟超標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。廣大車主應持相關手續(xù)到區(qū)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車管所(綦登路綦江南高速出口約500米)、警保聯(lián)動車駕管社會服務站(九龍大道新百利酒店對面)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