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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公交卡每月要收1元"磨損費"? 市民均表示不知情

作者:薛玲
來源:揚子晚報
日期:2015-06-25 11:14:21
摘要:南京市民王女士近日去辦理公交卡(金陵通記名卡)退卡,卻被告知曾經(jīng)被收取的30元押金無法退還,原因是公交卡每月還要收取1元的磨損費,30元押金早就被“磨損”掉了。記者調(diào)查后發(fā)現(xiàn),在《金陵通記名卡辦理規(guī)定》中的確有磨損費一說,但有市民對磨損費收取是否合理,提出了自己的質(zhì)疑。

南京公交卡每月要收1元

  南京市民王女士近日去辦理公交卡(金陵通記名卡)退卡,卻被告知曾經(jīng)被收取的30元押金無法退還,原因是公交卡每月還要收取1元的磨損費,30元押金早就被“磨損”掉了。記者調(diào)查后發(fā)現(xiàn),在《金陵通記名卡辦理規(guī)定》中的確有磨損費一說,但有市民對磨損費收取是否合理,提出了自己的質(zhì)疑。

  詫異的市民 金陵通記名卡退卡,30元押金退不回

  由于和愛人相繼辦理了老年卡,南京市民王女士決定把此前使用的金陵通記名卡退掉,可讓王女士沒想到的是,當她去辦理退卡業(yè)務時,工作人員直接告訴她,“卡片使用時間太久,退不起來了?!碑斖跖刻岢霎敵蹀k卡還被收取了30元押金時,工作人員表示,王女士手中的卡是要收取磨損費的,磨損費每個月1元錢,30塊錢的押金早就抵扣磨損費被扣除掉了。工作人員還表示,反正家里多兩張卡備用也不錯,但王女士不樂意了,“不能退的叫什么押金呢?而且辦卡的時候也沒聽說過什么磨損費?!?/p>

  辦卡時只說押金不提磨損費

  “從來沒聽說過公交卡還要收磨損費。我一直以為公交卡的押金能隨時退回來呢。”記者隨機采訪的幾位市民中,都對金陵通記名卡每月收取1元的磨損費毫不知情。

  而在辦理新卡時,工作人員一般也只是詢問是辦記名卡還是不記名卡,如果是不記名卡,要收取25元的工本費,如果辦理記名卡,收取的則是30元的押金。至于記名卡每月收取的一元磨損費,工作人員并沒有進行提示。

  用押金“抵消”每月1元磨損費

 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客服熱線96095接線工作人員表示,金陵通記名卡自購買當月起,每月的確會扣除一元磨損費。

  而在《金陵通記名卡辦理章程》中,記者發(fā)現(xiàn)這樣的條款:新辦金陵通收取押金30元/張,丟失、損壞補辦金陵通收取工本費30元/張。辦卡三個月后,持卡人可攜卡憑辦卡時所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發(fā)卡機構(gòu)指定網(wǎng)點辦理退卡,原卡收回。卡押金在扣除磨損費后退還,磨損費自購買月起按1元/月計算,最高30元封頂。

  工商部門有過相關備案

  市民卡客服工作人員表示,收取磨損費是在工商部門備過案的。南京市工商局官網(wǎng)2007發(fā)布的《關于南京公用事業(yè)IC卡有限公司格式條款備案公示的通知》顯示,經(jīng)初步審查,南京公用事業(yè)IC卡有限公司《金陵通記名卡辦理規(guī)定》、《金陵通不記名卡辦理規(guī)定》符合《南京市合同格式條款監(jiān)督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并將該合同文本向社會公示。其中《金陵通記名卡辦理規(guī)定》有這樣一條:卡押金在扣除磨損費后退還,磨損費自購買月起按1元/月計算。

  物價局沒批復過“磨損費”

  備案中涉及的磨損費是否合理?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員給出的答復是,這項收費是有物價局的批文的。

  但12358南京市物價局價格舉報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卻表示,物價局批復的是調(diào)整公交IC卡的押金和工本費標準,從2002年4月20日起,公交IC卡的押金從20元/張,調(diào)整為30元/張,丟失、損壞補辦公交IC卡收取工本費30元/張。至于磨損費,是企業(yè)的自主規(guī)定。

  公交卡的是非 南京市民退卡 遇阻告上法院

  2012年,南京市民于先生在辦理金陵通記名卡退卡時,被告知折彎的卡沒法退,而想要退還卡內(nèi)余額還要收取10%的手續(xù)費。認為退卡條款不合理的于先生將市民卡公司告上法院,最終市民卡公司當庭返還8元手續(xù)費和30元押金。

  ■[他山之石]

  廣州下調(diào)公交卡押金

  2012年,廣州相關部門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(gòu)審計羊城通押金卡的所有成本,結(jié)果為19.63元。羊城通押金卡收費標準也因此由30元/張調(diào)整為20元/張,此前每張10元的押金差額返還給用戶。

  押金使用不透明廣受詬病

  公交卡數(shù)額巨大的押金款項到底由誰在管理,收益情況如何,也在多地受到質(zhì)疑。2012年前后,北京、福州、廣州、廈門、南京、鄭州等十來個城市的市民相繼向當?shù)卣嚓P部門申請公開或提起訴訟,但至今公交卡押金依然是筆“糊涂賬”。

  ■[他山之石]

  上海公交卡押金??顚S?/strong>

  2014年印發(fā)的《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辦法(修訂)》規(guī)定,公交卡押金在退卡時按規(guī)定予以退還。押金產(chǎn)生的利息收入應當用于公交卡普通卡采購、制作、發(fā)行、退卡維修等成本支出,不得挪作他用。

  法律界觀點 公交IC卡非普通商品,何來磨損?

 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主任吳波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公交卡承載著公共交通的服務功能,在公共服務產(chǎn)品中,壟斷企業(yè)定價行為的合法性、正當性理應得到監(jiān)督。

  “簡單來說,公交卡的收費必須要有物價部門的批準,”吳波說,“如果沒有得到許可,就不能收取相應的費用。”

  “IC卡不是普通商品,磨損費從何而來?”在南師大法學院副教授趙莉看來,公交IC卡只是乘車的一種電子憑證,并非普通商品,而普通商品在使用后退換時才有磨損費一說,如此一來,公交卡退卡時要收取1元/月的磨損費自然是站不住腳的。

  【多說一句】 并不高明的“擦邊球”

  “不能退的還叫押金嗎?”正如王女士所質(zhì)疑的那樣,不能退的為什么還要叫押金呢?采訪中也有市民表示,如果是大多數(shù)人都拿不回的押金,為何不公開制卡成本,索性收個工本費得了。

 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兒。

 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,公交卡押金的收取主要是依據(jù)2001年頒布的《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》,該《辦法》中規(guī)定,事業(yè)單位提供經(jīng)營性業(yè)務,公交、供水、供氣、供電、鐵路、郵電、交通等公用性業(yè)務的行業(yè),或具有行業(yè)壟斷性質(zhì)的企業(yè)提供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業(yè)務,推廣使用IC卡所需費用,通過對用戶的業(yè)務價格補償,不得向用戶單獨收取費用。為控制發(fā)行費用,對不單獨收費的IC卡,可以按照一定的標準向用戶收取押金。

  “明眼人”也許已經(jīng)看出來了,IC卡單獨收費是不允許的,但押金卻是名正言順的。只不過正常人理解的可退還的押金,到了南京卻又有了“磨損”一說,兩年半后30元押金就被全部“磨損”掉了。如此“擦邊球”高明嗎?反正記者沒有看出高明之處,只是在面對我們的監(jiān)管部門時,為何能如此輕易蒙混過關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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