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更名及完成工商變更登記
證券代碼:002017證券簡稱:東信和平(12.24,0.00,0.00%)公告編號:2012-22
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公司更名及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
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不存在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董事會于2012年4月10日召開的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《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》,為符合公司向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和服務商轉型的戰(zhàn)略要求,擴大公司注冊名稱涵蓋的業(yè)務范圍,提升公司整體形象和綜合競爭力。公司將注冊名稱由“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”變更為“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”。同時,對公司經營范圍進行了修改。詳見分別刊登在2012年3月20日、4月11日的《中國證券報(微博)》、《證券時報》及巨潮資訊網(www.cninfo.com.cn)上的公司《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》、《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》。
近日,公司已完成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變更登記手續(xù),領取了變更后的《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,主要信息如下:
公司名稱: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注 冊 號:40000000038082
住所:珠海市南屏科技工業(yè)園屏工中路8號
法定代表人:周忠國
注冊資本:人民幣218,418,754元
實收資本:人民幣218,418,754元
公司類型:股份有限公司(上市)
經營范圍:第二類增值電信業(yè)務中的信息服務業(yè)務(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(lián)網信息服務,許可證有效期至2016年5月20日);通信、銀行、公共事業(yè)等各領域磁條卡、智能卡(含移動電話SIM卡、銀行卡)、微電子智能標簽產品及相關讀寫機具、終端設備的研發(fā)、生產、銷售;計算機軟硬件、網絡設備和系統(tǒng)集成相關技術開發(fā)、銷售及技術服務。物聯(lián)網相關產品研發(fā)、銷售及技術服務;半導體模塊封裝及技術咨詢;經營本企業(yè)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進出口業(yè)務,進料加工和“三來一補”業(yè)務;包裝裝潢印刷品、其他印刷品印刷(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)。
至此,公司已完成名稱變更,正式更名為“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”,證券簡稱“東信和平”、證券代碼“002017”不變。
特此公告。
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二○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
證券代碼:002017證券簡稱:東信和平公告編號:2012-023
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
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
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不存在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一、重要提示
1、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、變更、否決提案的情況;
2、本次股東大會以現(xiàn)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。
二、會議召開和召集情況
1、現(xiàn)場會議召開時間:2012年6月21日下午14:30開始
2、網絡投票時間:2012年6月20日至6月21日,其中,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(tǒng)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:2012年6月21日9:30-11:30,13:00-15:00;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(lián)網投票系統(tǒng)投票的具體時間為:2012年6月20日15:00至2012年6月21日15:00期間的任意時間。
3、現(xiàn)場會議地點: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號公司綜合樓603會議室
4、會議召集人:公司董事會
5、會議召開方式:現(xiàn)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。
6、現(xiàn)場會議主持人:副董事長楊有為先生
三、會議出席情況
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18名,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112,908,692股,占公司股份總數(shù)的51.6937%(其中,參加現(xiàn)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6名,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12,794,741股,占公司股份總數(shù)的51.6415%,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共12名,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13,951股,占公司股份總數(shù)的0.0522%)。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,副董事長楊有為先生主持。公司部分董事、監(jiān)事和高級管理人員、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并見證了本次會議。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(guī)則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規(guī)范性文件的規(guī)定。
四、提案表決情況
?。ㄒ唬?、審議通過《關于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提案》。
該議案經表決,同意112,849,571股,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476%;反對59,121股,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5%;棄權0股,占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%。同意《關于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提案》。
五、律師見證情況
本次股東大會經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姚毅林律師、任穗律師現(xiàn)場見證,并出具了《法律意見書》,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、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、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公司章程的規(guī)定,表決結果合法、有效。
六、備查文件
1、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;
2、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《法律意見書》。
特此公告。
東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二○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